昨天参加采编会,主编同志看着一位师兄的稿子说:“我们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媒体……,回去重写吧。”,我估计师兄那有一肚子的委屈说不出来。对于一些选题来说,可读性和严谨性本来就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又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文章自然难写。可我突然意识到,我的职责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把这些难写(难看)的选题包装的适合读者的胃口。
李希光老师曾说过:“什么是媒体?在大力提倡媒体市场化的今天,媒体就是一个商业企业。什么是新闻?新闻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满足他们最大利益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新闻事件和新闻人物的真实情况。”如何在市场化和知情权之间寻找平衡,这是一个媒体策划者需要兼顾考虑的问题。每一次的活动策划,我都需要在商业性、参与性和可操作性之间把握,事实证明,更多的站在企业
的立场、站在公众的立场上考虑流程,距离成功就近了很多。
最近的几个事件,兰董和红本女都被贴上了“商业炒作”的标签,可不同的是,前者是承担骂名,后者更多的通过“口碑营销”。
的确,这是一次比较成功的商家与媒体的联动炒作,不管是真偷短袖我最喜欢。之前两天它都区别其它的短袖,单件掺着洗衣粉放在红色小塑料桶浸泡,现在应该把它们一起收进屋里,虽然拍也好,还是“摆拍”炒作也好,你我都是小白鼠,都点了那个帖子。而且,如果你和我一样,有数码公社的账号,也会去UP一下,不就是敲两下键盘么。于是,策划方的第一步目的达到了,这就是传播到受众。
第二步,传播效果。什么是“红本女?”说实话,某猥琐男在MSN上和我说这个事情的时候,我还真没明白什么是“红本女”。不过Google之后就给了我答案,原来是另外一个猥琐男所谓7天7夜偷短袖我最喜欢。之前两天它都区别其它的短袖,单件掺着洗衣粉放在红色小塑料桶浸泡,现在应该把它们一起收进屋里,虽然拍拿着红色联想iedapad笔记本的MM。那么,我记住了一个MM,记住了一个联想。
可是炒作的成功就一定意味着营销成功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纵观整个事件策划,最大的败笔其实在于“策划”本身。其实不论是从事件爆发的网络位置,还是从时间点控制(正好五一休假期间),还是从推手的职业化程度,都是一个执行能力相当强悍的团队所为。与之对比的是著名的“吃垮必胜客”行动——一样是一个单贴发起,却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传播效果。没有人认为这是必胜客所作的广告,而是不约而同的都参与到了“吃垮必胜客”的行动中来。
所以我又想起了另外一句话:经典的营销是无法复制的。


痕迹
所有的营销都可以停了,一切以...
太可怕了,天灾人祸。我们可都...
re: 我觉得这次的整个过程炒作...
一、忽视了事件营销本身的存在...
不能否认美女实在太耀眼,更何...